優化車輛牌照後,車主可掃瞄「行車證」上方新設的二維碼,無需登記便可於運輸署車輛牌照網上查詢平台即時查閱牌照的屆滿日期。
同時,署方會簡化車輛牌照申請文件,讓車主可更快更便捷地完成續領「行車證」。2024年12月30日起,車主續牌無需再提交「牌簿」(車輛登記文件),驗車合格後亦無需提交「驗車紙」(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若經網上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在香港保險業聯會(聯會)的後端支援下,如運輸署成功經聯會的網上系統即時核實車輛保險紀錄作為有效的證明,車主便無需上載保險單。
車主獲發首張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行車證」後,如車主日後辦理的牌照申請涉及更改車輛牌照上的資料(如「留套牌」更改車輛登記號碼、更改車輛顏色等),運輸署在完成申請後會向車主發出新的車輛牌照。如車主獲發新的車輛牌照,必須在車輛上展示新的車輛牌照,才可在路上使用該車輛。另外,如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車輛牌照已遺失、毀滅或污損,車主可按現行機制向運輸署申請車輛牌照複本(表格TD151),以取代原有的車輛牌照。
資料提供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